长丰县政府出台加快产业发展升级若干政策意见,对购买写字楼的现代服务业企业,给予购买金额5%的一次性补贴,最高不超过50万元(10年内不得转让)。
长丰县将建立重点产业发展投资项目库,凡列入《长丰县重点产业发展投资项目库》的项目,均给予固定资产投资补助。同一项目获得省、市、县补助的,原则上就高补助,不重复享受。对单个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新引进工业项目,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5%给予补助,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。对投资300万元以上的技改扩建项目,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5%给予补助,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。对购买写字楼的现代服务业企业,给予购买金额5%的一次性补贴,最高不超过50万元(10年内不得转让)。【来源网络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