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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赁新政出台商业地产迎来“去库存”良机

发布时间:2016年06月13日分享到:

 6月3日,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公布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》,被称作一场租赁市场的大变革。这场“变革”波及的范围并不单纯在租房市场,商业地产或将改变目前高库存、多空置率的现状。此中长租公寓将成直接获利者,新政扶持下,市场扩建更加方便,租赁业的金融投资服务队伍也将更加壮大,另外,土地市场也会被影响。可以说租赁新政,是朝未来健康的租房市场迈出的重要一步。

  国务院6月3日发布的《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》中,最引人关注的一条内容当属关于“商业用房可改为租赁住房”的意见。该条内容表示,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,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,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,调整后用水、用电、用气价格应当按照居民标准执行。
  在楼市“去库存”的大环境下,“商业用房可改为租赁住房”意见的出台,被业内人士认为将成为推动商业地产“去库存”的重要武器。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认为,由于水电、税费等的减免,商办物业经改造后也可以进入租赁市场,有助于盘活存量商办物业,解决商办市场库存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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